股票投資人注意了,過完年後第一個交易日~也就是明天開始,股票交割制度有重大的改變,原本的T+1日交割制度改為T+2日,也就是投資人買了股票以後,交割截止時間改為成交日後第2天營業日的上午10點。同時,違約交割截止時間也由原本的T+2日下午6點,提早到上午11點。新制上路後的前半年將有緩衝期,當天下午6點前交割,來得及撤銷違約交割註記。
 
股票買賣交割時間一直以來都是T+1日交割,也就是投資人買賣股票以後,在成交日隔一個營業日的中午12點以前把款項或證券對券商完成交割動作,而券商在T+2日內,也就是成交日隔二個營業日才對證交所完成交割,之後投資人才拿得到股票或款項。
 
2月2號開始改成T+2日,投資人在成交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上午10點以前完成交割就可以了。證交所結算部經理杜惠娟表示,券商和投資人現在透過集保公司和銀行,都能有效率完成交易,實施T+2日交割沒有太大問題,且交割時間改變,對投資人才公平,杜惠娟說:「所以投資人在T day買賣股票都是T+2交割,同時也是在T+2拿到相對的款和券,交割的效率比較公平有效率」。
 
違約交割申報時間跟著修正,原來券商申報違約交割時間是T+2日下午6點以前,新制提早為T+2日上午11點以前,投資人必須在期限內交割才不會被券商申報為違約交割戶。不過,交易所擔心新制實施初期投資人習慣還沒改過來,可能出現違約交割案例爆增情況,因此新制實施的前半年列為緩衝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AN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