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去中國信託080免付費電話
主要目的是要更改帳單的地址
結果在轉接服務人員時
無意間聽到語音裡講著
從98/01/01起
年費計算方式將會有所變更?
 
然後語音不斷的講有的沒的
總之~我聽到了一句重點
什麼我有沒有聽錯
連普卡也要消費6000元才能免年費??
現在的優惠是
只要刷一次就免年費
以後變成要刷6000元才能免年費
也差太多了吧
 
自從上次紅利積點事件
備註:紅利積點事件
(當月帳單新增消費金額需滿3,000元(含)以上,每滿新台幣30元即可自動累積一點)
對中國信託印象就已經不好了
現在又添一件
是要逼我把中國信託卡給停了 是嗎???
 
 
以下內容轉貼卡優新聞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將自9811日起,修訂『年費免收辦法』,修訂後內容,請參閱下表,如對權益變更內容有異議,需於權益生效日前,通知該行終止契約(如未通知則視為同意),並得請求按實際持卡月份比例,退還已繳納之部分年費。
項目
變更後
年費免收辦法
(1)各卡申請第一年免年費。(商務卡、商旅卡與鼎極卡不適用)(同卡種註銷或停用未滿一年再申辦者,以及所持有之本行信用卡有效卡數超過本辦法第(3)點所訂免年費卡數上限者,皆需繳交年費)
(2)鈦金卡:維持不變
(3)白金卡、金卡、普卡及U Card自核卡日起,年新增消費金額達下列標準之各卡,即免收該卡次年年費:白金卡正卡為新台幣12,000元。白金卡附卡為新台幣6,000元。金卡、普卡及U Card正卡為新台幣6,000元。金卡、普卡及U Card附卡為新台幣3,000元。每戶(即同一正卡人名下所屬正、附卡)依本辦法享有免年費優惠之卡數最多以6張正卡、6張附卡為限,超過上述張數限制之各卡皆須繳交年費。該行將依年費高低、消費高低、辦卡前後採取對客戶最有利之方式收取。(商務卡、商旅卡、鈦金卡與鼎極卡不適用)
年新增消費以每年帳單入帳之新增消費金額計算,但不包含信用卡年費、利息、違約金(即逾期還款違約金)、通信貸款、各項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帳單分期、餘額代償、非持卡人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等)及持卡人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六條第四項約定所產生之消費款及其他中國信託於實施期間隨時公告加入之項目。分期消費帳款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簽帳消費買受之貨物或服務退還,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時,持卡人原已累積之新增消費金額,將依入帳之退還款項金額扣除。
※年費收費標準及免收辦法以產生年費時該行規定為準,若有變更,該行將事先以書面通知貴戶,如貴戶有異議,應於收到通知後7日內以書面向該行提出,否則即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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